愛一個人,不需要理由;不愛一個人,更不需理由。

愛情,到底是怎麼發生的?無可名狀又不可言說的親密關係,究竟是千里姻緣一線牽,還是賀爾蒙作祟?

愛情裡的你儂我儂、慾望的流動,往往不受年齡、性別、婚約的框架限制,穿越了世俗僵化的眼光,兩個生命的交互激盪,產生浪漫的單純美好。

愛情,總是在你不知不覺時,就排山倒海的襲來,當你還搞不清他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人,也還沒想清楚為什麼要愛上他,就義無反顧愛上了。

愛情就是這樣,往往讓人不顧一切往前衝,失去正常、正確的判斷力。 有時候,愛情根本沒邏輯可言。

也許,你完全不能理解,為什麼十八歲的小鄭會愛上五十一歲的莉莉,三十歲的王菲會愛上十九歲謝霆鋒。 雖然,現在的小鄭已經不愛莉莉,王菲也和謝霆鋒分了手,這似乎也印證了,愛,來得快,去得也快的本質。

也許,愛是一種神祕主義,一種沒有邏輯的直覺感應。 很少人會明白,當時自己為什麼會愛他。

如果你真的很愛一個人,並不需要堂而皇之的理由,就是愛了。 當時,自己的愛就像一股充沛的能量,從胸口不斷的湧出,不愛和愛不一樣,為什麼不愛他,總是比較容易說出理由來。

你可能會在某一個秋日早晨醒來的時候,突然發現,你對他狂熱的激情熱愛竟然不見了,消失了。

愛情的消失,也不需要多麼偉大的理由。

愛情確實會在某一天不見了。 當你,所有的耐心與信心被磨光的時候,不再有等待的意願,愛情就趨向自然死亡,然後慢慢畫上句點。

愛情就是這麼奇妙,有時候,你會對一個人沒有理由的刻骨銘心;有時候,你也會突然有足夠的勇氣,就將那個人忘得乾乾淨淨。

愛情,確實是一件很莫明奇妙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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