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開心心的從蘭嶼回來
去翻信箱 收到電費跟一封神秘的信…
想說 怎麼了?我們明明都有乖乖的繳交營業稅啊
結果看了公文半天還是看不懂
昨天只好打去問
一問………
原來…我們當初在申請營利事業登記的時候 有附上我們的租賃合同
那依照規定 我們每個月應該要開立『扣繳憑單』給房東
而房東要依規定去繳納稅金
但是我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情啊
所以…被查稅到了 現在要先補繳99年度的稅金
唉 真的是…本來以為一切都慢慢踏上軌道了
我們很多事情也開始又繼續進行了
誰知道突然的…也只能咬緊牙關 繼續撐下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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