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Jul 24 Sun 2005 22:18
  • 肯定



雖然 這一次的比賽 沒有入圍
說實在的 踏出教室的那一瞬間
真的有點失落
雖然自己知道 早上的聲音沒完全開
太久沒有比賽 有點生疏了 也是個問題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Jul 24 Sun 2005 10:04
  • LOSE



LOSE....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
明天 就要去參加預賽
說緊張 其實也還好
反正 明天的比賽只是預賽 進複賽跟決賽再來緊張吧
明天的比賽 歌聲70% 台風20% 整體造型10%
反正清唱一分鐘 就拿出壓箱寶吧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Jul 19 Tue 2005 21:09
  • Dear~

親愛的 請你不要哭泣
雖然 我即將遠離
但是請你記得 我是為了我們的未來在努力
親愛的 請你忘記傷心
即使 我已經離去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Jul 19 Tue 2005 12:24
  • RAIN


討厭下雨天
因為下雨 讓人感覺悲傷
就好像 天在哭泣一樣
討厭那種感覺...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:到底慾望由何而來,又要把你引導到哪個方向?
慾望是否只是肉體的產物?是生物的求生或繁衍後代的本能,還是體內荷爾蒙及化學作用的結果?慾望是否靈魂未進化的現象,是靈魂必須克服的「毛病」?
你也常聽人這樣說:「我是人,不是神,也不是佛,所以還是有慾望。」難道神佛就沒有慾望,或不受慾望的擺佈及引誘?慾望和靈性、靈修之間的關係到底為何?是不是走靈修路線的人,都必須克服及超越慾望?
這許許多多的疑問一直在我的腦海中打轉,是不是愈能克制慾望,超越慾望,人才愈能成聖成佛?直到接觸了賽斯資料,我內心的衝突及矛盾才逐漸平息。
原來,肉體是靈魂的物質性顯現,慾望又可分為肉體的慾望及精神的慾望;肉體慾望是靈性在肉體層面上的神聖展現,是要引導我們在物質的層面上體驗靈魂的神聖性,而了悟到原來物質及精神乃是一體。因此,肉體的慾望,成了在物質世界的人靈性成長的指引。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朋友總是覺得奇怪 為什麼 我可以每到一個新的環境
就可以立刻融入那個環境 甚至
可以讓那個環境裡的其他人有錯覺
其實 我在這個地方很久了
說實在的 我也不知道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Jul 18 Mon 2005 08:45
  • 颱風



嗯 現在的感覺 怎麼那麼像上次颱風啊
再看天氣的預測路徑
嗯~明天五點 颱風眼才剛經過台北?
那...是不是有可能又連續放兩天的颱風假啊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• Jul 15 Fri 2005 23:05
  • TAUJAN



會開始知道這個銀飾牌子
也是因為某一天在誠品逛街時發現的
當初買的是他的耳環 就是這個↓
那時候那個店員推銷的同時就有發現~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我的朋友並不少,不過,如果要細分的話,一種叫作真的朋友;一種叫作熟人。
所謂朋友,是指道同而相為謀的人;所謂熟人,則是道不同但在某些地方必須相互合作的人。
其實,在我成長的路程之中,仰賴朋友之處多得難以計數。所謂的仰賴,又是心靈上比物質上多得多。我很幸運,不曾為了友情而痛苦,即使借了熟人錢,他賴了帳,也未嘗影響我的生計,因為,我還是只能量力而為,也因讀了法律系而恪遵教授囑咐「絕不為人做保」的原則,並沒有為朋友拖累過。
但我相信,在人情味很濃的台灣,因為朋友而受累的很多很多。可能有人在小學時就曾被同學警告:「你如果不幫我,就不叫朋友。」所以從小就知道要講義氣才夠朋友,青春期就有「換帖兄弟」或「閨中密友」,凡事為朋友赴湯蹈火,在所不辭,變成一種不辨是非善惡的愚忠。
有人為了這份義氣變成殺人犯,或犯下了傷害罪。追究起原因來,他竟什麼也不知道,只知道是老大要他去砍人,或是替朋友出口鳥氣,他就盡心盡力地剷除「我朋友的敵人」。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客服工程師:您好,有什麼我可以為您服務的嗎?
顧客:嗯,我考慮以後,決定安裝「愛」。你能夠一步一步教我怎麼做嗎?
客服工程師:可以的!你準備好要安裝了嗎?
顧客:嗯,我不是很懂技術,但是我想我準備好了。我首先要做什麼?
客服工程師:第一步是要打開「我的心」,你找到「我的心」了嗎?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引用 vipblog 的文章: [NEWS] 什麼? 無名小站變快了?

小巧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