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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好朋友要注意了哦!
請注意不要上當!
Archer
I am the bone of my sword.
体は剣で出来ている
此身為劍之骨
Steel is my body and fire is my blood.
血潮は鉄で 心は硝子
血流如玄鐵,心脆似玻璃
I have created over a thousand blades.
連續四小時的節目 只能說笑到噴淚啊
今天不小心看到他竟然有出專輯了耶
分享一下這首歌給大家聽聽~(其實說實在話 還不錯聽說)
(日文歌詞)
この熱い想いを伝えたくて 公衆電話で
一人たたずむボクは 何を思ってるんだろう
雨にぬれて 風に吹かれて 君を待っている
この震えるカラダ 寒さからか 恐れからか・・・
今天在新聞上看到這一則~洪蘭:台大醫科學生尸位素餐
還真的很少見到這個成語 所以就上網查了一下
「尸位素餐」係由「尸位」及「素餐」二語組合而成。「尸位」見於《書經.五子之歌》。根據記載,夏朝君王太康成天不理朝政,只知沉湎於享樂,以致於百姓都不再擁戴他。太康遊樂過度,已經到了不知節制的地步,甚至有一次在洛水(今河南省境內)田獵時,竟然一去就是百天,最後有窮國領袖后羿,因為百姓無法再忍受這樣的國君,將他阻絕在黃河而不得返國。「素餐」則見於《詩經.魏風.伐檀》,詩歌內容是在諷刺在上位者不勞而食。
詩人透過反詰設問的手法,反覆提到:有人不耕種、不收割,為何可獲取三百家的榖糧?有人不上山打獵,為何院子裡掛得都是貆的毛皮?詩歌末尾則說出君子們可是不會白吃、白喝而不從事勞動。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用成「尸位素餐」,用來指占著職位享受俸祿而不做事。出現「尸位素餐」的書證如《漢書.卷六七.楊胡朱梅云傳.朱雲》:「今朝廷大臣,上不能匡主,下亡以益民,皆尸位素餐。」朱雲當著漢成帝的面,批評張禹不能匡正輔佐主上,也不能對人民有所幫助,占著職位享受俸祿而不做事。今亦可用為自謙之詞,表示自己未能盡到職責。
一般機關、社團、商店的冗員,憑看人事或其他特殊的關係,只知道每月按期領取薪金,每日吃喝閑坐,而不做任何工作,這種人都可以說是「尸位素餐」。此外,一般工作能力很差的人,雖然已經盡了自己的能力服務,但事情總是做不好,毫無成積可言,這種人能夠保持職位,不是靠自己的本領,而是藉著特殊關係,因此也可以說「尸位素餐」
【典源】
一定要看到最後...
前幾天到內湖聽一場演講,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講者朱平先生,分享如何讓自己
做個「快樂製造機」,他談到他每天早晨都會去逛傳統市場,每天都會製造一些快樂
給賣菜的老闆們。
比如他買了23元的菜,拿30元給老闆,說「老闆,23元算25元,找我5元就好。」這
些老闆們反應大致上有四種反應──
以下內容轉載自:哲生原力在新浪
這又是一例因為科技文明(注音輸入法)所導致的常見文學錯誤。
如果你用注音輸入法輸入ㄅㄨˋㄓˇ,應該會出現「不只」或「不止」。但是電腦的人工智慧判斷並非完全正確,因此我們常可以在文章中見到錯誤的用法。所以我特別寫這一篇,來說明何時該用「不只」,而何時又應該用「不止」才對。
「不止」有兩個意思,一個是「不停止」,例如「血流不止」,在這個用法上,大家比較不會搞錯;另一個意思則是「超出某個數量或範圍」,例如「她不止二十歲」,在這個地方,許多人就常會將「不止」與「不只」給混淆了。
其實「不只」與「不止」的意思並不相同,只是因為這兩者的發音相同,使用者常會在輸入注音而未經選擇的狀況下,將他們誤用了。現在讓我用英文來解釋一遍,相信大家就會明白了。
「不 只」相當於英文裡的「not only」,而「不止」若是當作副詞使用時,則相當於英文裡的「over (more than)」。所以當句子裡有「not only... but also...」的用法時,就應該用「不只」,例如:「他不只買股票有內線消息,就連買錶也不用付錢」。但如果句子裡要表達的,是指超過某個範圍,那麼就 應該用「不止」,例如:「他的索賄行為不止一次」。
簡單地說,如果你要表達的是「不僅是A,而且還是B」的時候,指的是不同事物時,就用「不只」;但如果你要表達的是「不僅是一個A,而且還是兩個A、三個A…」,指的是同一件事的不同程度時,那麼就要用「不止」。
例句:
(1) 他不只去過香港,還去過上海。
(2) 他不止去過一次香港,他已經去過七次香港。
加強學習:學「興趣」最好
2009年,最想增加專長、學外語
裁員風潮吹起,超過五成受訪者將2009年視為進修學習展望年,但是,究竟應該學什麼,卻是許多人心中的一個大問號。
投入教育訓練工作多年的洋基通運顧客服務發展經理尤訢芯認為,在不確定性的壓力下,職場不安全感造成學習焦慮是很正常的事,「但是,當市場愈來愈難以預測,進修增加專長與提高自己的職場競爭力,中間就不一定存在等號。」
之前我在大陸不是有就醫嗎?!後來回台灣以後,我就立刻跑去健保局辦理自墊款項的退費~
詳情請看~我在深圳的日子…就醫後續篇
那今天剛好在網路上又看到這篇文章供大家分享 也順便回去以後再去跟保險公司討錢 哈哈~
出國旺季又快到了,民眾萬一在出國期間發生緊急醫療事故,需在海外住院醫療時,原先投保的商業保險有可能會面臨打折理賠的狀況,而無法獲得全額的理賠!三步驟教你海外醫療開支全都省,醫療險理賠不打折。
保險界人士指出,想要保障自己和荷包的安全,最好能先向健保局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,再向壽險公司申請理賠,若還有差額則可抵稅,醫療費用才不會被打折理賠。
目前民眾投保的醫療險可分為「實支實付型」及「日額給付型」兩種,其中,日額給付型是約定每日住院時的固定給付,例如住院一天理賠三千元,因此,不受海外就醫未使用健保身份的限制。
不過,因為實支實付型在保險費率設計是採用「全民健保」身分就醫的基礎計算,提供保戶在健保以外的自費醫療費用的理賠,所以當保戶在海外發生事故需緊急在當地就醫,在無法採用全民健保身分下,醫療成本自然較高,保單就會依條款的約定的比例理賠。
瑞泰人壽區經理楊淑櫻表示,通常健康險的醫療費用會依實際醫療費用的六五%給付保險金,至於保戶若以全民健保身份投保意外傷害醫療險,若在海外醫療時,導致各項費用未經全民健康分攤者,壽險公司會就其實際醫療費用的八○%給付保險金。
那該如何讓理賠不打折呢?壽險業者表示,首先要記得向健保局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。只要具有全民健保的身份,在國外或大陸地區不幸發生緊急傷病或分娩而需在海外就醫者,回國後可於診療或出院日起的六個月內,檢具醫院收據與相關文件,向健保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,但有給付上限(通常以前一季的每人平均醫療費用計算)。
然後再向壽險公司申請醫療給付,健保局退費之後會提供一份「核退證明」,此時保戶可檢具該核退證明(此核退證明視同收據正本)及相關文件,向壽險公司申請理賠。
話說~在這遙遠的國度 終於讓我看到了傳說中的海角七號了
說實在的 看完就可以瞭解~為什麼會有人一看再看了 XD
國境之南~分享給大家~
國境之南 詞:嚴云農 曲:曾志豪
如果海會說話 如果風愛上砂
如果 有些想念遺忘在漫長的長假
我會聆聽浪花 讓風吹過頭髮
任記憶裡的愛情在時間潮汐裡喧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