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~上次返台去辦理健保給付後 中間發生了一些小插曲

原本我以為 如果我都是在同一家門診

那我只要附上第一天的診斷證明就好了 錯!!!

是你每天去看的門診都要附上診斷證明才行~009

幸好趕緊補了資料寄回台灣 請同事代為處理

直到今天上網去刷本子 赫然發現~入帳了耶~002

而且比我預期的多了一些(雖然只拿了我全部付出的診療費的大概一半吧)

但是真的拿的到錢耶 現在再回台拿那張健保給付的單據去跟醫療險要要看

說不定可以全額拿到手也說不定(就算不行 這些沒有給付的 好像也可以抵稅069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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