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一生要共同走過,分享一切,也許命中注定要分離,
每個人有自己的活法,有權利選擇自己的路和自己的生活方式。
緣分,你信也罷,不信也罷!總之,有時你不得不聽從它的擺布,
愛你的人和你愛的人,也許上天都已安排好,也許你曾熱情追求過,
可那冥冥中不屬於你的,你又奈何?只是徒增一些傷痕的記憶。
這年頭婚姻越來越難維持了,以前是七年才有一癢,而現在婚姻能撐過二年就要感謝前輩子的修德,如果能五年不變,大概就算是有緣了。
許多以離婚收場的怨偶,不是怪自己「遇人不淑、識人不清」,再不就是「個性不合」,或「這不是我要的婚姻」,而無法繼續生活。
的確,相愛容易相處難,婚姻與戀愛最大的不同,就是「戀愛看的是對方的優點」,而「婚姻卻是要包容對方的缺點」。
所以,在沒看清楚對方的缺點之前就步上禮堂,到頭來才怪是「個性不合」,恐怕自己也得負很大的責任。
所以在決定要不要嫁給(娶)他之前,應該先問自己:我愛的是他哪一個部份?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?